省政府批准省人防建筑设计院转制为国企
作者:省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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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30 09:23:22
11月16日,省政府作出批复,同意省人民防空建筑设计院采取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保留企业法人的形式直接转制为国有企业,由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批复要求,自转制基准日起,由省编办按规定程序撤销省人民防空建筑设计院的事业单位建制,收回事业编制,核销在职人员编制实名制信息,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省人民防空建筑设计院要按照规定发布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公告并依法定程序完成清算后,申请注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原事业单位法人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转制后企业承接,不再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划转。
省政府强调,转制过程中,省人防办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充分保障离退休人员权益,做到队伍不散、秩序不乱、业务不断。转制后,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建责任,确保转制单位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